宁海县胡陈东达地块小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胡陈东达地块小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03-0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海县胡陈东达地块小区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GJ2017-CG0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宁海县胡陈东达地块小区工程有机房客梯6台;(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35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次所投品牌客梯2013-2015年度其中有一年的主营业额≥30亿元人民币(开标时提供此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公证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除外。 (3)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或B级(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投标人(或制造商)在宁波市设有维修保养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需覆盖本次招标产品)。 (5)投标单位或所投电梯品牌在宁海县内设有经过县质监局备案的维修保养点(以县质监局相关文件为准),如没有,也可委托其他在县内的经过县质监局备案的维修保养点进行维保(提供委托协议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货物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为本次采购的货物承担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投标人还应符合合法经营、资信良好,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欺诈和腐败行为。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购买标书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时投标文件中请附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开标时须提供所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7.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 03月 07日至2017年 03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 7.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7.3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报名: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7.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 请联系工作人员,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000元。 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03月 21日16:30 时(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01330019200195597。 开标时需提供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置换) 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投标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缴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3月0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03月0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03月07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十四、业务联系 采购单位: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74-6532882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 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07日 | |
附件:宁海县胡陈东达地块小区工程电梯(正式版)_201737104319.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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