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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电梯及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3-17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电梯及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电梯及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7-CCZB536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杰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54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

地址:长乐市

联系方式:李老师13960876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杰0591-8755401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2017-CCZB536G(2017长财购计[018]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电梯及中央空调等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电梯 电梯 学校用 1部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 13960876405 长乐
中央空调、新风系统 空气调节设备 学校用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长乐市教育局 13960876405 长乐
3、预算资金:190.548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3-17至2017-03-24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6、联系人: 李杰
7、联系电话: 0591-87554016 传真: 0591-87554016
   公司网址: http://www.cczb.net E-mail: fjscczb@163.com
8、投标人资格: 合同包1、2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国家强制认证3C的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含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时期的纳税证明材料。3、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时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合格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胶装原件)(9)合同包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主办方。合同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资质;本项目的安装维保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闽质监特〔2011〕530号文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仅合同包1提供)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7-04-07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7-04-07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40202810960002687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资格标准: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国家强制认证3C的产品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公告为准)内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的3C证书及节能证书,未提供证书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含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时期的纳税证明材料。3、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时期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等合格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文件正本必须胶装原件)(9)合同包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与安装、售后维保单位(安装和维保必须为同一方)组成的联合体且应确定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有关工作的主办方。合同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资质;本项目的安装维保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且安装维保单位未被闽质监特〔2011〕530号文列入注销《许可证》、暂停新接业务的电梯施工单位处理名单(已重新取得《许可证》或取消暂停新接业务限制的除外)。(仅合同包1提供)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5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47 至 2017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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