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电梯、20吨联机管集热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电梯、20吨联机管集热器设备采购
及安装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电梯、20吨联机管集热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GDZ-ZB-1700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包 | 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与本项目相配套的供货、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许可明细表(含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许可明细表(含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B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须提供由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三年内不得有犯罪记录。 7、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按照《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2008 38号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之规定,本项目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照制造商开具授权书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有效供应商,开具时间最先者为本项目的有效供应商,其他做无效供应商处理;若开具时间相同者,则投标报价低的为有效供应商,其他做无效供应商处理。 2、产品授权书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内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 230 |
二包 | 平原县社会福利中心20吨联机管集热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范围包括太阳能热水器生产或销售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供货、安装、保修、技术支持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5、生产厂家必须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提供质量可靠产品的能力,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6、所投产品须通过金太阳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环保认证证书、节能认证、具有国家级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8、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三年内不得有犯罪记录。 9、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开标时须提供由生产厂家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参加),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按照《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2008 38号文):“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之规定,本项目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按照制造商开具授权书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有效供应商,开具时间最先者为本项目的有效供应商,其他做无效供应商处理;若开具时间相同者,则投标报价低的为有效供应商,其他做无效供应商处理。 2、产品授权书是指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内由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 65 |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报名前提前联系代理机构)
3、方式:现场发售
4、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5、供应商在报名时应携带下列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一包:
生产厂家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本项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许可明细表(含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证书、许可明细表(含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8)《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10)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1)供应商2016年第四季度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代理商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本项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公证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许可明细表(含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证书、许可明细表(含病床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8)《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10)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1)供应商2016年第四季度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二包:
生产厂家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本项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带有可识别二维码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9)《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11)金太阳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环保认证、节能认证、国家级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本项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
(1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供应商2016年第四季度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代理商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本项只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代理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带有可识别二维码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8)代理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
(9)《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三个月(指2016年12月(含)-2017年2月(含))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缴纳证明截图);
(11)金太阳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环保认证证书、节能认证、国家级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本项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
(12)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3)供应商2016年第四季度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1、以上证件原价及复印件必须一致,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新营业执照即可。)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4日08时30分至2017年5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
1.时间:2017年5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原县民政局
地 址:平原县莲花池西路198号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534-8107371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德城区解放中大道758号美丽华大酒店8828室
联系人:韩女士 马先生 联系方式:15066534784 15153417391 0534-2388968
3. 监督机构: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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