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电梯井道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人民检察院电梯井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JT2017036
2.2工程概况:
第一标段: 45日历天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第一标段:电梯井道改造
第二标段:电梯间及地面装饰装修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第一标段:响应人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2014年以前的建造师证书需携带继续再教育合格证;
第二标段:响应人是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另2014年以前的建造师证书需携带继续再教育合格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年度);企业员工社保证明(包括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由社会保障机构近期出具);完税证明(近三个月以来完税票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再教育合格证(如需);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登封市少林大道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925769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登封办事处地址:登封市守敬路环保局斜对面三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何女士
联系电话:13837150385 13526713559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