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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HPC2017货字37号)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25 15: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PC2017货字3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78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联系方式:唐熙 0774-883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 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电梯购置

工作服务期: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及安装主要采购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及安装主要采购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

 

二.项目采购编号:HPC2017货字37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采购内容

电梯购置

简要规格

描述

项目基本

概况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乘客电梯

12

2

货梯

3

3

自动扶梯

12

4

杂物梯

1

工作服务期:

1.供货期: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书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

2.质保期:通过安装验收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2年。维修后货物的质保期从维修完毕并重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备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有核心产品(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均须为同一品牌产品,投标供应商非生产厂家时,须持有生产厂家为其本次投标出具的针对其本项目主要投标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的销售授权委托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与详细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出选择确定有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万元整(9500000.00),该款项资金来自财政其他资金,出资比例1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及安装主要采购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及安装主要采购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1.报名方式: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须能清晰反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及安装主要采购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评标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2)投标供应商有关业务许可范围证明材料:

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资质证书,须能清晰反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评标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②生产厂家为其本次投标出具的针对其本项目主要投标货物(乘客电梯、货梯、自动扶梯、杂物梯)的销售授权委托书(若为经销商时必须提供);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开标会议开始(投标截止时间) 前】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原件以供核验,原件与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一致的(换证等非可预见性情况除外),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2.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1)发售时间:2017年05月25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

(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5009010008838888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6日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6月16日15时30分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须同时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1.招标文件预公示和招标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相关说明:

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为自发布预公示起不少于3日。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上载明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本代理反映,否则,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经完全认可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将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予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且经由专家论证意见人提出的建议,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扶贫移民综合市场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购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HPC2017货字37号)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5项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供应商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南路33号(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9楼)

联系电话:0774-8832896

 

采购人:贺州市平顺道路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唐熙                                                              联系人:邓微微、郭茜

电话/传真:0774-8833921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7年05月25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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