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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开发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检验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06 15: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2017年广州开发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检验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1-201705-107772-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广州开发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检验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抽查数量

服务期限

总价

2017年开发区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工作

421

2017年10月31日

人民币60.00万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本项目中标后不能再转包。

(一) 本项目电梯(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下同)共计 421台电梯检验任务。

序号

检查电梯类型

数量

1

常规电梯(垂直电梯)

350

2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71

(二)电梯监督抽查任务由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达,至少提前5天通知监督抽查机构。

(三)采购内容:

1、通过对电梯及其相关资料的抽查,监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定期检验机构的安全质量管理,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保质量的综合监督验证。详细抽查类型及内容见下表:

 

序号

检查电梯类型

数量

1

常规电梯(垂直电梯)

350

2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71

2、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大型社区或公众场所、学校进行举行不少于2次电梯安全知识的公共宣传(总投入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

3、对其中15台公共场所电梯及投诉电梯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不另行支付费用。

(四)电梯监督抽查项目见附表1。

(五)报价要求: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671号文及《2013年广东省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规定统一结算价格。

(六)监督抽查经费由广州开发区财政负责,共计60.00万元

(七)本项目总价为60.00万元。

二、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需依照《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9号)、《广州市质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质监[2012]223号)实施电梯监督抽查工作。

(二)监督抽查前需制定详细抽查方案。包括人员、工具、车辆配置,监督抽查总计划和监督抽查月计划。

(三)监督抽查机构按如下规定出具报告:

1.  按照检规和标准要求完成抽查项目的检验。

2.  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电梯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应当现场出具《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分别交使用管理单位和导致不符合项目的责任单位(可能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或定检机构,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并以书面及电子表格形式每周汇总一次交市质监局、定检机构和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3.  若不符合项目存在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的,还需填写《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在24小时内与相关证据一并报市质监局和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通知书》、《报告单》中对不符合项、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的文字表述必须一致。

4.  对监督抽查过程发现的不符合项目、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监督抽查机构应当根据责任单位的申请或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指令进行复检,复检方法按三(三)1执行,并每周汇总一次交市质监局和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24小时内报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处理,复检费用包含在总体监督抽查经费中,不另行支付费用。

5.《通知书》、《报告单》等文书样式由采购人统一制订。

6.  监督抽查项目明细按附表1执行。

(四) 监督抽查机构工作规定:

1.应任命电梯监督抽查负责人2名,其中1人负责电梯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另一人负责《通知书》、《报告单》等文书的报送、跟踪和整理工作;每组持证检验员不少于2名。可根据抽查项目邀请相关电梯专家配合,负责除电梯检验检测项目以外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资料的审查工作。

2.应提前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并报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但只能在现场检验前24小时内才能通知被抽查单位;提前1周将开展安全性能评估评价工作计划报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3.验证电梯定检工作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原定检机构应当回避。

4.监督抽查机构应主动向被抽查单位出示《广州开发区电梯监督抽查委托书》。

5.监督抽查原始记录(包括抽查记录、《通知书》、《报告单》等)由监督抽查机构存档。

6.监督抽查人员应做好每台电梯的监督抽查记录,以作为完成监督抽查工作的原始见证材料。对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应通过照相、责任方签署确认等方法锁定证据,配合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7.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监督抽查的信息。

8.对抽查电梯进行现场检验检测时,应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尽量减少对被抽查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

9. 监督抽查单位现场发现实际维保单位与原登记信息不相符的,应当现场核实电梯维保记录,并按实际维保单位情况出具监督抽查记录。

10. 抽查工作需在  2017年10月31日 前完成,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电梯监督抽查任务。

11. 其他要求:

具备对开发区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月度分析的能力,提供《开发区在用电梯安全状况月度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一)电梯应急处置情况(二)电梯困人救援情况(三)电梯困人/故障原因分析(四)电梯困人/故障应对措施建议(五)电梯困人/故障典型案例。

具备进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与评价的能力,并对在用电梯整机出具书面的风险等级结论。提供《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一)整机运行性能测试(二)整机能效测试(三)温度测试(四)整机运行速度和加速度测试(五)电梯能效测试和电流平衡测试。

(五)监督抽查机构在完成电梯监督抽查工作后一个月内向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送《在用电梯监督抽查汇总表》、《在用电梯监督抽查严重隐患和重大问题汇总表》、不少于5000字的《电梯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六)建立监督抽查的信息系统平台,包括:

1.  配备电梯监督抽查信息系统负责人1名,负责电梯监督抽查信息系统的协调工作;配合招标方做好监督抽查全过程数据处理工作。

2.  建立成熟的监督抽查数据库系统,规范监督抽查全过程中信息流转。对抽查记录电子文档备份、存档。

3.  按要求提供数据交换。(如具备电梯抽查状况查阅、接收下发抽查数据任务,上传抽查结果等功能。

(七)对抽查结果及抽查设备的用户信息进行保密,保证抽查结果的公正性。

(八)需要协助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设备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九)具有电梯监督抽查经验,熟悉电梯监督抽查流程,熟悉广州市主要交通道路和电梯维保单位,响应时间较快。

(十)项目依照《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30、31条的要求,根据委托人的指令,对公共场所电梯及投诉电梯提供安全技术评价服务(含),具体数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但不得少于15台。评价服务费用包含在总体监督抽查费用中,不另行收费。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项目完成检查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其他: 

3.1.对工作质量差、无法按时完成工作计划或不协助监督抽查机构,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会约谈监督抽查机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改,将根据实际情况,终止聘用合同。

3.2.监督抽查经费包括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体评价分析及总结会议的费用。

3.3.项目涉及特种设备运行安全,需抽查机构及时、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抽查、评估工作。抽查机构人员充足,有检验师资质和检验员资质,并能提供上述人员在广州市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具备常规检验任务外,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迅速响应抽查任务,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的能力。


六、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核准,取得电梯监督检验资格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

3、 近三年,未发生电梯检验责任事故。

4、 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在本省业务应符合《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梯检验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8号)要求。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span>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07日 至 2017年06月27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映日路9号3楼整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8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映日路9号3楼整层

十、开标时间:2017062810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映日路9号3楼整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06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821659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2220589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映日路9号3楼整层
联系人:刘进波联系电话:82165699
传真:82165652邮编:510663
(三)采购人:广州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
联系人:钟翠霞联系电话:020-22205847
传真:020-82213706邮编:5107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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