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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7-22 11:03: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

CG-AQ-2015-286

项目名称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电梯采购

采购人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集中采购机构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

本项目共需采购2台3层电梯。采购内容含电梯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轿厢内装修、人员培训、资料移交、验收(取得使用许可证)等内容

包别划分

一个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项目地点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交货、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

评标方法

经量化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性审查合格后,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分(技术部分包括设备选型与配置,售后及维保,资信业绩等),技术标得分最高的前三名进入商务标评审,评委会根据通过评审后的入围投标人的最终报价由低到至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投标申请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梯供应商为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

制造商需具有乘客电梯A级资质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代理商需具有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还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乘客电梯制造A级资质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生产制造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须在安庆市设有维修保养机构或委托的维修保养单位;

7、不接受同一品牌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同一供应商代理两家及以上品牌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子品牌产品;

8、电梯安装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 7 17 日至2015 7 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土地交易部领取招标文件。

工本费

¥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人:刘亮 电话:0556-5991162 传真:0556-5991163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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