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住院楼、后勤保障楼电梯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住院楼、后勤保障楼
电梯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28号
我中心受禄丰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电梯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住院楼、后勤保障楼电梯招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1#-2#客梯2部,3#医用电梯1部,4#医用电梯1部,5#消防电梯兼污物电梯1部,6#后勤保障楼客梯兼货梯1部,7#住院楼配液中心货物电梯1部。
3.项目编号:(2017)28号
4.项目预算:2450000.00元(贰佰肆拾伍万元整)
5、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要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7)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函原件;
(8)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清单(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2特定资格条件:
(1)如为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原件;
(2)如为电梯经销商,应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资质电梯制造商的专项授权经销商或长期授权经销商,并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3)电梯制造商及经销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以上(含B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原件;
(4)制造商或经销商须在禄丰县设有售后服务点,需提供售后服务点证明材料;
5.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时30分。
7.3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金山南路54号)。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90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 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账 号: 2516044429200062281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
8.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心四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禄丰县中医医院 地址:金山南路
联系人:吴道群 电话:135778477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禄丰县政务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金山南路54号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0878-4125957
禄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7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