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民政局关于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阳县民政局的委托,就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电梯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汝公交易【2017】-CG-060
2.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800000.00元,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2.4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项目为汝阳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老年养护楼电梯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采购安装2台医梯;采购范围涉及设备的供货、送货、安装、调试、试用、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等;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2.8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货物清单所含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格证书;
3.3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并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厂商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若有多家单位取得同一厂家同一品牌授权,则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单位);
3.5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 2017年9月15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
4.2报名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4.3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代理商报名需携带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及制造商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备注: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性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领取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领取;
5.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上午09时30分
6.2、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阳县民政局
联 系 人:亢先生
联系电话:18736355666
地 址:洛阳市汝阳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路交叉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2105室
2017年9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