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民政局总队净化水设备、机关电梯、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拉萨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队净化水设备、机关电梯、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总队净化水设备、机关电梯、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QYX1709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蒙
项目联系电话:152008543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拉萨市民政局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
联系方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蒙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4-2-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性质:净化水设备、电梯、柴油发电机采购
2.2招标内容及数量:净化水设备、电梯、柴油发电机采购,共3包。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净化水设备采购;
第二包:总队机关电梯采购;
第三包: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
2.3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安装、技术培训、调试维修、售后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供货地点:拉萨市
2.6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第一包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设计、开发、加工、安装水处理设备的经营范围;第二包营业执照须具备电梯安装销售的经营范围,制造商和销售商应为别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第三包营业执照须具备发电机安装销售的经营范围;3.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3.4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此项材料);3.5在西藏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提供证明材料);3.6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3.7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至 2017年09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4-2-301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2-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QYX170915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总队净化水设备、机关电梯、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净化水设备、电梯、柴油发电机采购
2.2招标内容及数量:净化水设备、电梯、柴油发电机采购,共3包。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净化水设备采购;
第二包:总队机关电梯采购;
第三包:三个中队柴油发电机采购;
2.3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安装、技术培训、调试维修、售后服务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供货地点:拉萨市
2.6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第一包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设计、开发、加工、安装水处理设备的经营范围;第二包营业执照须具备电梯安装销售的经营范围,制造商和销售商应为别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第三包营业执照须具备发电机安装销售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
3.4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3.5在西藏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提供证明材料);
3.6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
3.7投标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至 12:00 ,下午 15:30至 17:30,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无线胶装)
(1)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第二包销售商须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及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制造商须提供原件);
(4)代理商需出具厂家授权书(厂家直接参与不需提供);
(5)安装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提供查询网址);
(6)近三年(2014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告知函》;
(8)在西藏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提供证明材料);
(9)近三年(2014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
(10)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16年8月-2017年8月)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安装从业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提供查询网址)及投标人近一年(2016年8月-2017年8月)纳税凭证(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5:30,地点为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西藏自治区森林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4-2-301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22898685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