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 砚山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砚山县人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SJYZC(公)2017-28 ;采购预算价 106万元。
2.2 招标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载重量 | 速度 | 停站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简要要求 |
1 | 2 | 部 | 1600kg | 1.0米/秒 | 4层4站4门 |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
2 | 杂物电梯 | 1 | 部 | 200kg | 0.3米/秒 | 4层4站4门 |
说明:(1)★供应商须对上述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且不得缺项、漏项。并附分项报价表,内容包括:电梯报价和安装报价以及安装完工后的验收、检测、代办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等费用。
(2)本项目采购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全套项目的设施符合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3交货时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货到现场,在4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此处 “产品”指的是电梯整机,与第五章货物需求中的部分进口部件无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或者优于所要求的特定条件资格,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2.1具备合法经营权,且有独立法人资格;
3.2.2
医用电梯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货物经销/代理商(贸易公司)的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电梯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杂物电梯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为货物经销/代理商(贸易公司)的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代理电梯的制造商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3.2.3供应商若为文山州外的,所投产品制造商或者所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在文山州内设有电梯售后维修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分公司、特约维修售后合作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维修机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2.4所投产品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
3.2.5须提供供应商(包含授权提供服务的子公司、分支机构、特约维修售后合作单位)“近三年在电梯安装及使用过程中无重大责任事故”的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下载
4.1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yngp.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至 2017年 1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免费报名,接受直接送达、传真、扫描件报名(报名邮箱:ysjy123@126.com ,邮件主题标明公司名称,报名资料请务必打包上传)。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格式见附件):
名称 | 要求 |
报名函 | 原件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法人身份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投标公司开户行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提供本章3.2.2至3.2.5所要求的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4.2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11月 16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地点为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月 16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砚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曾砚丽
联系电话:18008763866
采购代理机构: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陶茂俊
联系电话:0876-3132638
传 真:0876-3132638
地 址:砚山县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邮政编码:663100
7.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成交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ynws.gov.cn/)、《砚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yanshan.gov.cn/)。
2017年 10 月 25 日
附: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报名函
我公司将参与贵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所投标段(无则不填) | |
供应商全称 | |
供应商开户银行 | |
供应商银行账号 | |
法人代表姓名 | |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
公司
(盖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