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剧院本级国家大剧院电梯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中介)受国家大剧院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大剧院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XM-000018120217082407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一处 张毅
项目联系电话:66550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大剧院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2号
联系方式:黄磊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中介)
代理机构联系人:6711664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国家大剧院电梯维保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或基本概况介绍/招标项目的性质:国家大剧院50部电梯(通力品牌),36部扶梯(通力品牌)及2部残疾人升降平台(蒂森品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持有国家规定的的相关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等;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供应商注册地所属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维保B级(含B级)许可证以上的企业,上岗维修人员持有资质证书;4)近3年内无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无经营违规行为;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依据高检会[2015]3号精神,投标人须提供近2个月内的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息截图打印文件(以上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备查),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地所属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维保B级(含B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1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815 会议室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