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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财政局电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21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受福鼎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鼎市财政局电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鼎市财政局电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350982]FJGFL[GK]201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克成

项目联系电话:159604968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鼎市财政局

地址:古城南路98号

联系方式:褚克成 159604968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梦思 15160139961

代理机构地址: 福鼎市万辉嘉园3栋1梯14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电梯 1台 320000
320000 6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1)投标产品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可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具备3m/s以上(含3m/s)的曳引式乘客电梯生产制造资质。(2)电梯的安装队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制造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证。(3)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45 至 2017年12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后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联信财富广场C区4栋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其他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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