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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采购电梯平衡系数测试仪等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1-30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采购电梯平衡系数测试仪等设备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1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采购电梯平衡系数测试仪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7673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公告期限:从2017121日至2017127

四、子包号、采购内容、数量、采购要求、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子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要求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子包一

100MPa蓄能器疲劳试验台

1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中的内容

90

子包二

高速高精度探地雷达

1

45

子包三

钢丝绳安全检测仪

1

30

子包四

电梯平衡系数测试仪

2

36

子包五

起重机综合性能检测系统

1

25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 2017年12月15日,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30。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大厦15)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于20171215日下午1630前缴纳标书费, 并至电王先生(电话:0574-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2.2.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绝。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快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户名、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所投子包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户名:浙江国际()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子包一18000元人民币,子包二 9000元人民币,子包三6000元人民币,子包四7000元人民币,子包五5000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于20171219163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大厦15)。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财务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122014: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大厦15),逾期送达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2201400(时间)在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大厦15),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公告、结果公告网站: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121383

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王泽、潘佳琼;

联系电话: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 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 纳税人识别号;
 

 

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函

   

        公开阅览标书:招标文件、报名函_2017113016145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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