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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综合枢纽站综合站务楼电梯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2-15 16: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汽车站委托,就台前县综合枢纽站综合站务楼电梯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相关信息:

1.1 项目名称:台前县综合枢纽站综合站务楼电梯项目;

1.2 采购编号:GDZBDL-2017-739

1.3 采购内容:电梯4台;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82万元;

1.5供货期: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操作证;

2.4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针对本项目质保3年。

2.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1218日至20171222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负一楼);

3.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3.3 招标文件售价:500/套,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5 其它有关事项: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招标报名时需携带资料并胶装成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日期之后,包含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及资格要求的各项证书。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留存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响应文件接收及招标信息:

4.1招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201818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招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台前县汽车站

联系人:吕寻刚

联系电话:18790971222

地址:台前县综合枢纽站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陈丽洁

联系电话:0393-4419372   13461651313

地址:濮阳市安康路公安小区5号楼2单元1楼东户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凯

联系电话:0393-2211221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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