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第五法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及第五法庭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巩义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巩义市东区河图路与新兴路交汇处。
2.2招标规模范围: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所需的五部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3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145。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供货期180日历天,安装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项目预算:200万元。
电梯名称 | 台数 | 额定载重量 | 额定速度 | 停层数 | 停站数 | 提升高度 | 备注 |
客梯兼消防电梯 | 1 | 1000KG | 1.5m/s | -1--7 | 8 | 33.90m | 有机房 |
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 | 1 | 1000KG | 1.5m/s | -1--7 | 8 | 33.90m | 有机房 |
客梯 | 1 | 1000KG | 1.5m/s | 1--6 | 6 | 24.00m | 有机房 |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 1 | 1000KG | 1.5m/s | 1--6 | 6 | 24.00m | 有机房 |
羁押电梯 | 1 | 800KG | 1.0m/s | -1--2 | 3 | 9.90m | 无机房电梯 |
注:(电梯三大件:曳引机整机、控制柜整柜、门机要求原装进口且必须使用原品牌商标,所有进口部件带进口原包装及海关证明,接受招标人检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电梯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合格的机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为投标人为其缴纳,其它无效。)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有在建工程,报名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指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
3.6其他要求:
3.6.1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6.2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3房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附法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入报名资料);
4.1.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4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及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记录;
4.1.5符合3.3信誉要求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胶装入报名资料);
4.1.6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证书、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装订入报名资料);
4.1.7近三年类似业绩;
4.1.8 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在报名时领取,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6.资格审查
报名单位过多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2日9时整,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楼第一开标室(最终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64375820、6437590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郭思源 刘旭
电 话:0371-69092303
2017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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