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花园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花园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花园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花园电梯采购项目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央花园电梯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17,74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其中客梯B-3、客梯B-4控制单价均为480,000.00元,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1)本项目对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要求: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从事乘客电梯产品生产经营十年以上(含十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
(2)本项目对经销商参与投标的要求: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相关经营一年以上含一年)。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经销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满足本项目对生产经营厂家的要求即:该电梯生产经营厂家从事客梯产品生产经营在十年(含十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以上的企业,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电梯生产经营厂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等级为B级及以上)。
5、投标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整机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
6、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主要部件(例如:曳引机、控制柜、控制系统、安全钳、限速器)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及产地。
7、建议投标人到施工场地踏勘现场
(1)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与否,均视为其对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已应知尽知。
(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联系人:娄洋 联系电话:13351180086
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对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所投客梯B-3、客梯B-4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4日0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1月4日0时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907(刘 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17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谈判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16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格林小镇二期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 涛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5555882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12月26日
项目需求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中央花园住宅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
三、简要说明:
1、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3、质保期及免费维修维护期: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提供3年质量保证期。
4、投标报价(按项目清单报价)
4.1、报价细则
4.1.1投标人提供的成套设备应对使用条件等情况进行描述或说明。
4.1.2投标人应单独报价,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制造商、单价、总价等在内的具体内容。
4.1.3设备费必须单独报价。
4.2、报价具体要求
4.2.1本工程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应包括成本费用、保管费、利税、运杂费、施工费、措施费、临时暂设(包括:临时暂设设施、路、水、电、讯、环境等)、与土建配合施工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售后服务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到现场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落地(包括落地)及施工的材料费、运杂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费、施工费、安装费、辅助材料、性能测试、井道改造、五方通话线等一切措施费及保质期内维修等所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材料价格或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单位中标后,货物单价不再调整。需中标单位进行的深化设计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2.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电梯井位置和施工现场电梯井实际位置的施工误差,采购单位给定的数据只作为参考数据,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现场尺寸自行量尺进行电梯的制作安装,因电梯井规格和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误差所产生调整等连带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4.2.3投标供应商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附件、备件和消耗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到货后,不需再进行其他任何购买即可安装、调试、使用。投标供应商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终身以优惠价格(同质量同品牌的产品零部件现行价格优惠20%),供应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
凡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供应商要依据图纸结合项目清单以及深化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可预见的一切因素充分考虑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一次包死,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
5、招标范围:项目清单及施工图电梯部分所示全部内容
6、交工时间: 2018年4月30日前交工验收完毕。
7、交工地点:让胡路中央花园小区
8、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全部到施工地点经指挥部初步验货合格后二周内付合同总价款5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10%合同总价款。
四、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电梯机组系统的二次设计、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货物”包括机组本身及安装材料以及配置电梯智能控制系统等一切和电梯系统有关的所有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本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电梯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和电梯安装施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选用适当的型号(只允许参数正偏离,负偏离废标),以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以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最终达到功能需要。
对于招标文件虽未详细列出,但为整个电梯系统安装与正常运行不可能缺少的部件及工作,亦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供货时投标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设备及附件、备件,负责运输、保管、安装工程、调试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通过验收。安装、检验试验费、调试费用进行单独报价,上述费用投标供应商应一并考虑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做调整。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在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试用产品。
中标单位按电梯立面图及技术要求结合型材实际情况及建筑物实际电梯井尺寸绘制加工后方可施工,在电梯安装时,要与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必须达到本工程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五、项目清单
说明:本项目不拆分标段。
有、无机房电梯技术规格表
序号 | 名称 | 单元 | 层数 | 数量 (台) | 额定载重(kg) | 速度m/s | 站数 | 提升高度(m) | 基坑深度(m) | 门洞尺寸(m) | 备注 |
1 | 客梯A1-1 | 2 | 10 | 2 | 800 | 1.5 | 10 | 27 | 1.5 | 1*2.2 | 有机房 |
2 | 客梯A1-2 | 3 | 10 | 3 | 800 | 1.5 | 10 | 27 | 1.5 | 1*2.2 | 有机房 |
3 | 客梯A1-3 | 3 | 10 | 3 | 800 | 1.5 | 10 | 27 | 1.5 | 1*2.2 | 有机房 |
4 | 客梯A1-4 | 2 | 10 | 2 | 800 | 1.5 | 10 | 27 | 1.5 | 1*2.2 | 有机房 |
5 | 客梯A1-5 | 3 | 5 | 3 | 800 | 1 | 6 | 16.9 | 1.5 | 1*2.2 | 有机房 |
6 | 客梯A1-6 | 3 | 5 | 3 | 800 | 1 | 6 | 16.9 | 1.5 | 1*2.2 | 有机房 |
7 | 客梯A1-7 | 3 | 5 | 3 | 800 | 1 | 6 | 16.9 | 1.5 | 1*2.2 | 有机房 |
8 | 客梯A1-8 | 3 | 5 | 3 | 800 | 1 | 6 | 16.9 | 1.5 | 1*2.2 | 有机房 |
9 | 客梯A1-9 | 2 | 8 | 2 | 800 | 1.5 | 8 | 21 | 1.5 | 1*2.2 | 有机房 |
10 | 客梯B-1 | 3 | 8 | 3 | 800 | 1 | 9 | 25.9 | 1.5 | 1*2.2 | 有机房 |
11 | 客梯B-2 | 3 | 8 | 3 | 800 | 1 | 9 | 25.9 | 1.5 | 1*2.2 | 有机房 |
12 | 客梯B-3 | 2 | 17 | 2 | 1000 | 1.5 | 17 | 48 | 1.5 | 1.1*2.2 | 有机房 |
13 | 客梯B-4 | 2 | 17 | 2 | 1000 | 1.5 | 17 | 48 | 1.5 | 1.1*2.2 | 有机房 |
14 | 客梯B-5 | 2 | 6 | 2 | 800 | 1 | 7 | 19.9 | 1.5 | 1*2.2 | 有机房 |
15 | 客梯B-6 | 3 | 6 | 3 | 800 | 1 | 7 | 19.9 | 1.5 | 1*2.2 | 有机房 |
16 | 客梯B-7 | 2 | 6 | 2 | 800 | 1 | 6 | 15 | 1.5 | 1*2.2 | 有机房 |
17 | 客梯B-8 | 3 | 5 | 3 | 800 | 1 | 5 | 12 | 1.5 | 1*2.2 | 有机房 |
18 | 客梯B-9 | 2 | 11 | 2 | 800 | 1.5 | 11 | 29.5 | 1.5 | 1*2.2 | 有机房 |
19 | 幼儿园食梯 | 2 | 2 | 2 | 300 | 0.4 |
| 4.5 |
| 0.8*1.2 | 食梯,无机房 |
| 合计 | 48 |
| 48 |
|
|
|
|
|
|
|
本项目B-3,B-4为消防电梯,消防电梯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满足消防电梯的要求。
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电梯井道尺寸进行电梯安装,投标方应充分考虑井道内预埋件费用,中标后不再调整。
六、电梯技术要求
(一)乘客电梯技术要求
1.1、有机房乘客电梯技术要求
(1)电源:AC380v/220v±7%;50HZ。
(2)电梯主板、门机系统同品牌原装进口。
(3)变频器载波频率:3 KHz -10KHz。
(4)称重装置:电子连续称重。
(5)门安全保护装置:采用品牌红外光幕。
(6)外呼信号装置:数字式楼层显示器和动态上下行显示,按钮采用微动。
(7)轿内操纵盘:LED式显示器或高于此标准以上其它显示,按钮发光明显,便于识别,要求有司机操作盒。
(8)B-3,B-4为消防电梯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的需要与消防控制室联动的电梯。
(9)电梯驱动方式: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变频器矢量控制
(10)曳引方式: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返绳轮须设置在轿顶,须有防脱防夹装置。
(11)通讯方式:总线或串行通讯
(12)控制方式:双32位微机控制(投标时应注明主板芯片型号)
(13)门机系统:交流变压变频(VVVF)齿带传动门机
(14)主、副导轨:须用实心导轨
(15)厅门尺寸: 载重为800KG时: 宽800mm×高2200mm。
载重为1000KG时: 宽900mm×高2100mm。
(16)轿厢尺寸:按照国家标准,吊顶后净高度不小于2300 mm
(17)顶层高度: 按照设计尺寸
(18)底坑深度: 按照设计尺寸
(19)提升高度: 按照设计尺寸
(20)井道尺寸: 按照设计尺寸
(21)通风设备:两侧或单侧轴流式风扇,要求风扇电机为大功率、风量大、静音。
(22)操纵盘:发纹不锈钢操纵盘,具有盲文按钮
(23)外召唤盒:发纹不锈钢
(24)主服务楼层:1/F或-1/F
(25)安装单位提供井道安全照明
(26)电梯开门方式:中分自动门
(27)电梯机房位置:井道上方
(28)厅门:各层厅门材质均为发纹不锈钢
(29)门套:门套均为发纹不锈钢标准大门套
(30) 轿厢:轿壁、轿门均为发纹不锈钢,拼花大理石地面,豪华吊顶
(31)提供不少于3套厅、轿门,轿壁,吊顶,地坪的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施工前)
1.2有机房电梯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
功能除满足国标GB7588-2003要求外,还应具有如下功能:
(1)防超载装置,备声响及灯信号警示
(2) 紧急轿厢照明
(3) 五方通话系统,光纤传输
(4) 轿厢照明、风扇自动关闭
(5)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的需要与消防控制室联动的电梯,消防电梯具有消防员功能(具有消防返基站及消防运行功能)
(6) 满员直达
(7) 轿厢报站钟
(8)火警紧急返回
(9)光幕
(10)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
(11)司机服务
(12)主楼层停靠
(13)视频电缆
(14) 曳引机过热保护
(15) 安全停层
(16)门负载监测
(17 )自动开门时间调节
(18) 自动开门速度控制
(19) 强制关门
(20)自动返基站功能
(21)运行次数及运行时间记录功能
(22)各层站红色点阵位置显示及方向箭头显示
(23)全集选控制控制功能
(2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
(2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
(26)开关门时间超常保护功能
(27)钥匙锁梯(泊梯功能)
(28)警铃报警功能
(29)轿顶检修操作功能
(30)轿内检修操作功能
(31)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
(32)无呼自返基站功能
(33)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
(34)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35)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36)故障自动存储功能
(37)待机定期自检功能
(38)层高自测定功能
(39) 轿内设置监控
1.3、无机房食品电梯主要技术要求
配置要求
(1)食梯要求为国产品牌杂物电梯,可以与乘客电梯品牌不一致
(2)控制系统选用变频控制,杂物电梯专用曳引机
(3)导轨为杂物电梯专用冷拔T型实心导轨
(4)厅门锁采用机械电气一体化厅门锁
(5)杂物电梯轿厢、厅门、门套、呼梯面板全部采用发纹不锈钢
(6)厅门呼梯配备楼层指示、开关门状态指示、到站提示及选层指示
(7)开门方式 折叠或上下直分
(8)安全设置 配备轿门止动装置
(9)食梯电梯整体为框架结构
1.4 控制系统功能
(1)电锁功能:基站呼梯盒配备电锁,用于启动和关闭电梯的控制回路
(2)运行故障保护功能:当超出正常运行时间10秒内,电梯停止运行,以防烧坏电机;
(3)接触器粘连保护功能:如接触器线圈失电后接点未能断开时,防止再次运行以保障安全;
(4)呼梯应答功能:按下呼梯按钮,被呼梯层按钮数字指示灯亮,到站后撤消记忆指示灯灭;
(5)蜂鸣提示功能:具有到站蜂鸣提示功能
(6)开关门状态指示功能:电梯运行到站后开启层门数码显示开门状态提示此梯在本层使用
(7)运行方向显示功能:运行方向由上下行发光箭头显示
(8)层楼显示功能:电梯运行所到楼层由数码显示上
上述电梯功能应为产品样本中的标配或选配功能。无论是标配还是选配功能,其价格应含在设备报价中。
七、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
1.1 本工程属大包工程,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费、关税、保险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括现场用临时工程、脚手架、吊装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1.2设备合同签订前,由投标方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设计,复核土建尺寸;设备到货后,投标方工程师及安装队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1.3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4电梯安装完毕,应在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测试。
1.5材料检测:每次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国家检测要求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部门检测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予以拒绝,中标人承担双方一切损失。材料检测机构必须由采购单位确定,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将检测费用列入电梯总体报价。
2、验收
2.1验收标准:验收按照中国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
2.2验收方式:
2.2.1开工及现场验收由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卖方负责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申请工作。
2.2.2取得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合格的验收报告后,报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结算书作为付款的最终依据。
3、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3年。(质保期为电梯验收取得合格证后开始计算)
4、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寿命内,卖方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的供应。
5、培训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现场使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保证买方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
6、售后服务
投标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必须在0.5小时内抵达现场,并保证在最长24小内排除故障。
7、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
7.1开工前,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用户手册、规范、图纸、标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以备采购方监督。
7.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主要部件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及产地。
8、电源
8.1 动力电:AC,三相380V,50Hz
8.2 照明电:AC,单相220V,50Hz
8.3所有更换的电器部件应符合以上电压要求
说明:1、投标方需按技术规格中的编号逐条对应答复。
2、不响应以上相应规定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
八.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如不满足不验收不付款:
1)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
2)中标后一旦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证件等不诚信行为骗取中标的、施工单位存在质量、安全事故的,我单位有权废止中标合同重新进行招标,对中标单位由此造成我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工程延期竣工的相关责任均有中标单位承担,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处罚。
3)投标供应商必须要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给定的图纸和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临时暂设、临时道路和现场围挡等临时设施的施工和搭设,达到《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标准化样板工地”标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含在此次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上述费用。
4)为保证电梯质量,投标供应商采购时,任何有关电梯型材、加工及配件等材料的采购,需提前向采购单位通报,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
5)投标单位:一旦中标,采购单位对中标企业选定的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质量控制手段、产品质量等进行监督。承包企业所签订的质、价合同必须报采购单位审查备案。由采购单位对承包企业所采购的电梯安装进行监督,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监督,所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6)投标单位:一旦中标,本项目所用的电梯及其他材料一经进场,不得出场,更不能挪用它用,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保护,其费用均含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内,若发生丢失、灭失、毁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如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中标人应给予采购单位所造成损失原价赔偿。
7)关于临时水电问题,土建施工先行招标已完成临时水电接入工程,中标单位将分摊部分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九、签订中标合同后,采购单位将派代表进驻电梯生产厂家进行监造,电梯生产厂家必须配合,监造人员的费用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注:1、图纸在公告及项目需求附件中,如图纸中出现品牌、型号、产地仅供参考。
1
- 东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第三标段)、空调采购与安装(第四标段)
-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智能维保技术应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全国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团结湖、西直门、黄寺老旧小区电梯更换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北京林业大学电梯维护保养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山西路发大片安置房项目配套电梯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庄安置区棚户区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冯庄片区及冯庄片区二期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社区北区(二期)电梯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