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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医院2017年电梯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1-09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丰台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电梯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电梯

项目编号:012517Z-10-01-C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宸(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电话:6800129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丰台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安街1号

联系方式:徐工010-638111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宇宸680012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70号2号楼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用途:电梯采购

采购内容及数量:5部电梯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有机房电梯、无机房电梯具体产品规格、电梯功能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C级含以上;(7)产品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含以上;(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2.9090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9日 09:30 至 2018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成府路中科科仪院内2号楼6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成府路中科科仪2号楼)6层606会议室(蓝旗营公交站西行50米,路南)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及地方适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政策本项目相应执行其规定);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近三个月税款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1.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9)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资料。

2.招标公告期限:2018年12月9日至2018 年12月16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按所投包数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如果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接受联合体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和性质,如果需要将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特别声明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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