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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26 17: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对[350525]WS[GK]2018005、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525]WS[GK]2018005

2、项目名称:省道206线永春卿园至石鼓段改造工程安置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7(台) 2217199.95
2217199.95 22171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由招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等。1、电梯制造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特种设备制造许可A级资质。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2-26 15:55 报名截止时间:2018-03-13 15:55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3-20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3-20 09:00,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环城路40号

   联系人姓名:郑春按

   联系电话:13905074933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福华商业大厦(大洋百货)14D-14E

 项目联系人:戴鑫泉

 联系电话:1887639779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

                                    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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