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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SH173-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2-27 1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T2017-SH1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59289989、1890605027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

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

联系方式:0592-2886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79306,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能源材料大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一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2300万美元,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二)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电梯A级制造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该证书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三)投标人若不是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的,且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四)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安装维保单位,须具有电梯安装、维保B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明确所投电梯的安装维保单位,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并提供联合体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若联合体双方需分别与采购人签订电梯销售合同和电梯安装合同,则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对对方所签合同均承担连带责任。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四、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2月27日 18:40 至 2018年03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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