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7-QY206-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火炬(翔安)产业区八方通用厂房电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W2017-QY2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杜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31、22330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广场南五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客梯62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电梯整机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果是授权代理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梯整机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同一品牌的电梯整机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均存在授权的,视为不满足“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的要求,则提交上述授权书的投标人的投标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提供投标电梯整机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电梯整机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制造商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2亿元人民币)或者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网址,且须体现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或提供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电梯整机制造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电梯安装单位的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20:32 至 2018年03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抬头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