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林银监局电梯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银监局电梯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银监局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3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39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31-88579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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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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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9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招标投标法》,为招标人所需吉林银监局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建设资金为:发改委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银监局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 HC-JLZB-2018-382;
1.3招标范围:电梯采购与安装;
1.4采购预算:人民币98万元;
1.5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1.6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7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2014年-2016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6: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出具包含企业、法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三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可查询)加盖合同专用章、(2014-201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4月19日09:30分之前送达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文件前48小时内应递交人民币1.9万元整保证金。
14、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4月19日09:3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15、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33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579232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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