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20180612-CG03-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8881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冯先生,0431-888881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春雨、张妍,0431-85832429人工转81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80612-CG03-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8】8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电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2.2 采购内容:无机房乘客电梯11部、餐梯2部、自动扶梯6部。
2.3 招标范围:产品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培训、调试、测试检验、验收、技术资料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维修服务等和保修期内正常运行所需备件及专用工具。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5 交货地点:长春新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的采购要求)以及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乘客电梯”中的 “无机房客梯”级别为“ A级”、“载货电梯”级别为“ B级”、“自动扶梯”级别为“ C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B级或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须具有一项国内类似工程性质的无机房客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3 近年具备一项国内类似工程性质的无机房客梯及自动扶梯采购与安装项目业绩,指2015年至今,在其区间范围内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誉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 11日至 2018年 06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鲜章)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鲜章);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6)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及经销商提供);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3日13时30分,地点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5799号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A区3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888161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商务510室
联系人:王春雨、张妍
电话: 0431-85832429人工转811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项目的采购要求)以及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须包含“乘客电梯”中的 “无机房客梯”级别为“ A级”、“载货电梯”级别为“ B级”、“自动扶梯”级别为“ C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的类型须包含许可的类型须包含“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施工类型须包含“安装”,级别须为“B级或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处)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5799号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A区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18】81号文件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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