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立新农场安置点)电梯采购安装(项目采购编号:FCCG2018货字105号)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立新农场安置点)电梯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立新农场安置点)电梯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FCCG2018货字1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3118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
联系方式:唐工0774-3366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工0774-51311880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太兴街15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立新农场安置点)电梯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车田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立新农场安置点)电梯采购安装
- 项目采购编号:FCCG2018货字105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如下表所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序号 | 设备编号 | 设备名称 | 载重(KG) | 速度 (m/s) | 层站门数 | 井道尺寸(MM) | 底坑深度(MM) | 顶层高度(MM) | 提升高度(米) | 机房 | 台量 | 备注 |
1 | L1~L12 | 乘客电梯 | 1050 | 1.75 | 17/17/17 | 2200*2200 | 1350 | 4150 | 48.3 | 有 | 12台 | 并联功能 |
2 | L13~L30 | 乘客电梯 | 1050 | 1.75 | 19/19/19 | 2200*2200 | 1350 | 4150 | 54.1 | 有 | 18台 | 并联功能 |
交货周期 | 从甲方技术文件确认、按合同支付相关付款并下达排产通知之日起6个工作日发货 | |||||||||||
安装工期 | 60个工作日,具体以现场主体建筑施工进度为准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肆拾伍万柒仟元整(¥8457000.00元),该款项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电梯销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B级或B级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供应商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电梯销售),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时【开标会议开始(投标截止时间) 前】 必须再出示相关证件的盖章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60400015998700010
开户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投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若有多标段时须备注标段号)。因投标供应商未标注其编号所导致的有可能无法判定其所投项目或标段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处理。
九.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5时3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事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递交,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相关说明:
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采购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供应商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1.交易服务单位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2.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1号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3.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 地址:贺州市太兴街152号
邮编: 542700 邮编:542899
联系人: 唐工 联系人:莫工
电话/传真:0774-3366066 电话/传真:0774-5131188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电梯销售),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安装、维修B级或B级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路83-1号城建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6日发布公告之时起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②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①、②两样至少提供一样),须能清晰反映投标供应商资格所需的各项有关参考因素【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经营范围须含有电梯销售),在人员、货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经营能力,所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以上参考因素的均作无效材料处理,不予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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