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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中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01 1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凤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 采购人地址:凤阳县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0551-62220239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二次)

2、 项目编号:ZFCG-H2016136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医用电梯8台,洁物货梯1台。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凤阳县中医院电梯供货、包装、运输(包括卸车、就位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取证、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交钥匙”工程,并在中标后参与可能发生的与电梯设备安装相关的设计方案的调整。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成交)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6年12月1日

2、 中标(成交)公告日期(3天):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4日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俊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沿河路中段中央花园6幢1005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贰拾玖万贰仟元整(¥3292000.00)

中标主要(成交)标的:医用电梯8台,洁物货梯1台。

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155021039

采购代理机构:张? 工????? ??联系电话:0551-62220239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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