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及监视居住基地项目电梯工程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7-05-25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及监视居住基地项目电梯工程结果公示
招标人 | 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 ||||||||
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23656523 | ||||||
监督部门 | 市采购办 | 开标时间 | 2017年5月24日10时00分 | ||||||
评标时间 | 2017年5月24日10时00分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招标控制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标底总价 | 65万元。 | ||||||
标段名称 |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两房及监视居住基地项目电梯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流标 | ||||||||
第二候选人 | |||||||||
第三候选人 | |||||||||
标段名称 | |||||||||
中标候选人全称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期 | 质量 | |||||
第一候选人 | |||||||||
第二候选人 | |||||||||
第三候选人 | |||||||||
公示时间 |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三个工作日) | ||||||||
以上招标结果在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受理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相应期限内)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自本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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