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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三馆一院”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地下停车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8-04-28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三馆一院”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地下停车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南阳市“三馆一院”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地下停车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开标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三馆一院”人防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地下停车场电梯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0013

二、评审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昌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20852.87元

项目负责人:刘方明

证书编号:豫241151686715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25782.31元

项目负责人:郭伟杰

证书编号:豫24115158212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771711.58元

项目负责人:张艳丽

证书编号:豫241161601613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天驰电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6000元

项目负责人:曹加体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奇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6680元

项目负责人:李胜涛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美博达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63800元

项目负责人:杨青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3日(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508668

监督人: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377-638916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南阳市工业路62#(科技馆三、四楼)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7-6318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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