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主楼西侧景观电梯工程中标公告
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主楼西侧景观电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421201815011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421201815011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主楼西侧景观电梯工程
项目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0421-386811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朝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四段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主任,0421-386811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主楼西侧景观电梯工程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9-1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先生,0421-280115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19日
总中标金额:91.87666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开发区李石街阳光丽景二期13-14号-M1 |
成交金额(元) | 918,766.67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收费
评审专家名单:
白嘉利、王宏、宫海志、孙艳、赵锐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开发区李石街阳光丽景二期13-14号-M1 |
成交金额(元) | 918,766.67元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成交供应商名称 | 辽宁中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开发区李石街阳光丽景二期13-14号-M1 |
成交金额(元) | 918,766.6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