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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岭南政府采购论坛在广东惠州成功举办

第四届岭南政府采购论坛在广东惠州成功举办

作者:王冰梦 发布于:2015-01-29 13:54:36 来源: 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四届岭南政府采购论坛现场。(摄影/王冰梦)

 
  12月5日,第四届岭南政府采购论坛在广东省惠州市举办。该论坛由《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主办、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协办,主题为"取消审批后如何提升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和诚信自律;政府购买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共计13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名誉会长赵军出席会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邝慧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政府采购协会会长、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孔刚在会上致辞。
 
  作为论坛主办方代表,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常务副总编辑张松伟在致辞时表示,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一直站在改革前沿阵地,传播着先进经验和做法,希望各位代表能通过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搭建的平台畅所欲言,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献计献策。
 
  对于这次论坛拟定的两大主题,张松伟介绍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政府采购法》的决定,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审批。取消代理机构资格审批之后,如何监管代理机构,如何提高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协会如何发力提升代理机构行业自律,成为广东各级政府采购从业者需要解决的课题。
 
  同时,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定承接主体。广东早在2008年就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12年,又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明确了购买服务主体、范围、程序与方式、供应方条件等内容。
 
  邝慧在发言中表示,本次论坛的两个主题,切合当前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重塑政府采购制度的时代背景,对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资格认定制度取消后采购监管部门如何转变管理方式,创新管理办法,正确引导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值得业内探讨。未来代理市场竞争将更趋激烈,随之而来的是监管难度加大、责任更重。"邝慧表示。
 
  孔刚在致辞中说:"本次论坛的主题高度契合当前形式和热点问题,希望参会代表通过智慧火花的碰创,点燃改革发展新思想,引领创新思维的新模式。"
 
  围绕这两大主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汤汉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白积洋、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冬如、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振智进行了精彩演讲,与会代表展开了充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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