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2/3居民同意即可加装电梯
作者: 发布于:2017-01-20 10:47:16 来源:北京日报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应继续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在这几天的市人代会分组讨论时,老旧小区改造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
加装电梯不能“一票否决”
人大代表安丽娟走访了很多老旧小区居民,没有电梯是居民抱怨最多的。
要安电梯,技术、资金都不是最大的问题,往往卡在“业主一致同意”这一条上。低楼层住户觉得电梯噪声大、占空间,自家又用不上,加装电梯的事总是不了了之。
“呼吁了这么多年,直到现在,加装电梯还是没有实质性进展。难归难,但还是得认真推动、多方协调。”安丽娟建议,加装电梯应更多地从老年居民的利益考虑,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不能给居民“一票否决权”。比如把居民100%同意变为2/3多数同意,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表态就视为同意。
按需分类改造
人大代表段淑珍来自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本次人代会开幕第二天,包括她在内的30位人大代表共同提交了一份关于老旧小区探索分类改造的议案。
本市2012年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范围涉及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成并投用的住宅小区。目前的改造分为节能保温和抗震加固两方面,主要着眼建筑安全,但对居民生活的便利性、舒适性关注较少。
“其实老旧小区问题很多,最突出的是停车难、管线老化、供电紧张等。”段淑珍说,“以前家用电器少,现在呢,样样都要用电,原来的电容根本不够使。”
她建议,这么多项目都应纳入下一步的改造中。按照每栋楼不同的需求,进行分门别类的改造。对于改造后居住条件仍不理想的,可以试点“拆旧建新”。
允许由受益者付费
改造的项目多了,标准提高了,所需资金也必然大量增加。目前,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以财政资金为主,尚未形成可持续的投融资模式。人大代表潘利群认为,如果多方筹资之后改造资金还不够,可以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试点由受益者自出一部分资金。
改造工程以单项施工为主,修缮、加固、节能等项目先后分多次改造,造成重复进场、多次扰民,效率也比较低。应一次性把问题盘点清楚,统一实施改造。
不少老旧小区中老年人过半,但小区内部缺少无障碍设施。潘利群说,未来房地产建设应向“涉老社区”的方向转变。“涉老社区并不是只给老人居住,而是倡导普通住宅小区在建设时就增加涉老设施和服务项目,如无障碍设施、活动室,凡是居民都可以受益。”此前几十年,商业地产的目标人群多为中青年人。但随着老龄化的发展,必须增加对老人的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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