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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出炉

作者:陈志坚 发布于:2016-01-15 13:30:52 来源:闽南网

   符合条件的厦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可获补贴。其中,更新电梯的,停靠12个楼层,可获财政补贴13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4万元。

 
  昨天,海都记者从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厦门市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正式公布。
 
  此次更新改造的范围为:2000年3月9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无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住宅区乘客电梯。但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的老旧电梯,不适用于本方案。
 
  老旧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指定一名业主,负责组织协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相关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承担工作。
 
  根据方案规定,本次补贴时间是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1日期间开工,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送申请资料的老旧电梯更新的改造项目。
 
  如果是更新电梯,停靠12个楼层的财政补贴13万元,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4万元;如果是改造电梯,按改造资金(包括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费用)的50%予以财政补贴,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停靠12个楼层的补贴8万,每增减一个停靠楼层相应增减补贴0.2万元。
 
  海都记者从厦门市质监局获悉,截至2015年底,厦门市电梯保有量32403台,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高龄)电梯有2229台(乘客电梯1387台)。据统计,2000年3月9日前投入使用的老旧乘客电梯有1040台。
 
  更新与改造老旧电梯 需做好这些准备
 
  ◎应经该梯号(幢)房屋专有部分占该梯号(幢)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电梯安装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更换电梯的,拆除旧电梯后,应按要求办理拆除注销手续。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主体,要向厦门市建设局申请查询电梯所在小区缴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情况。
 
  ◎老旧电梯改造或新电梯安装应依法进行监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电梯方可使用。
 
  ◎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将更新改造的电梯资料报送厦门市质监局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商请有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制定《厦门市××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包括更新(改造)工程内容、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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