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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省城电梯超期服役?回应:10年一换没必要!

作者:郑思哲 李艳芳 发布于:2016-01-27 09:24:26 来源:西海都市报

   昨日,来自化隆回族自治县的省人大代表李多杰关于电梯的话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李多杰认为,目前西宁市最早的一批高层的电梯该换换了。

 
  李多杰说,他所在小区的电梯已经使用快10年了,特别是最近几年,电梯经常维修。“媒体已经报道了不少电梯安全事故,这方面我们应该加强重视。”
 
  “我上网查了一下,一部电梯的使用寿命在15年至20年,如果超过这个年限,就应该报废了。”李多杰说,现在西宁有很多高层建筑,目前首批建成使用的高层,已经快10年了,“这些高层的电梯该更换了,否则容易引发安全问题。”李多杰说。
 
  李多杰说,一部新电梯的价格在40万元至100万元。如果需要更换,企事业单位、机关、商场等高层电梯的更换费用还好说,高层住宅小区的这笔更换费用就很麻烦。如果让业主掏钱,显然大部分业主没有能力承担这笔费用;如果让物业公司承担,对于原本就属于住宅配套设施的电梯,估计物业公司也只能做到运行管理而已。
 
  因此,李多杰建议,西宁市应逐步更换一批老旧电梯,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此外,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加强运行管理,在更换费用方面给予相应的补贴,或是一定的补偿机制,确保电梯安全。
 
  【场外连线】

  省质监局:电梯没必要10年一换
 
  对于李多杰的建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给出答复:电梯没有必要10年一换。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了解到,作为我国首个电梯主要部件报废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标准”)将于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以填补多年来国内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
 
  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机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就像人生病一样,哪个地方出问题了,就医治出问题的地方,只要治好了,就没问题了。所以说10年更换一次电梯其实没有必要。”省质监局特设处处长陈孝存说。
 
  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这项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
 
  【数据链接】

  西宁市有电梯9813部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共注册登记电梯13118部,较2014年全省电梯数量增长32%。其中西宁市有9813部电梯,占全省电梯总量的75%;全省在用电梯中,住宅楼用乘客电梯数量约占76%,办公、商业、医院和交通枢纽等其他场所使用的各类电梯数量占14%;全省在用电梯中,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约占7%,使用年限在5年至10年的约占18%,使用年限在5年之内的约占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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