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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楼加装电梯咋补偿 标准明年5月将出台

作者:马喜生 发布于:2014-12-19 16:20:00 来源:南方日报

    广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偿标准明年5月将出台研究成果。18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中贴出广州市法制办对《旧楼加装电梯亟需补偿参考标准》提案的第三次回复结果。韩志鹏在微博中用“史无前例”四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心情,“因为提案人一次又一次‘不满意’,政府对同一提案先后答复了3次”,他称对此次回复非常满意。

    补偿未先行,加装电梯难推进

    2012年,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这对破解旧楼加装电梯的困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加装电梯的难点仍然在于高低层之间的矛盾,不同的利益诉求,显然需要业主的充分协商。

    今年8月,韩志鹏向市政协提交的《旧楼加装电梯亟需补偿参考标准》提案中提出,由于缺乏补偿参考标准,有部分利益受损的业主未得到应有的补偿;有部分利益受损的业主漫天要价;有部分利益并未受损的业主无理索赔。许多楼宇加装电梯因此受阻,许多曾经和睦的邻居反目成仇。

    韩志鹏说,但是究竟如何补偿?哪些需要补偿?根据什么补偿?《试行办法》无明确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负责草拟《试行办法》的广州市法制办曾经在2011年8月30日,对其《“四个一点”加装电梯的建议》明确答复:为了指引业主之间协商,经市政府同意,法制办正委托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补偿参考标准,并将该标准作为一个指导性的补偿参考标准,在业主之间协商提供参考、指引。“遗憾的是,事过3年,这个补偿参考标准仍未出台!”韩志鹏说。

    加装电梯补偿标准不成熟方案难出台

    记者了解到,市法制办在第二次回复韩志鹏的提案称,2011年曾牵头制定《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期间联系广州社科院,进行加装电梯的出资分摊参考标准研究。2012年初,广州社科院完成初步研究,形成《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分摊补偿参考标准设计报告》。

    2012年3月30日,市法制办组织相关政府法律咨询专家、房地产专家和部门对初步成果的合法性及科学性进行了研讨。市法制办称,该成果著作权属于广州社科院,鉴于尚不成熟,社科院也不同意发布,由社科院再作修改完善。

    市法制办称,2014年5月,市社科院将完善后的研究成果以论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分摊补偿方法的理论分析》形式发表,“获得了学术界认同”。2014年8月,市社科院将研究报告以《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呈送市政府参考。

    然而,截至9月9日,在法制办召开的《标准》研讨会上,房地产领域的9位专家和规划局、房管局、质监局等部门,仍认为社科院制定的“标准”不够成熟。

    法制办承诺明年5月出台补偿标准

    法制办在第三次提案答复中承诺,经过反复磋商和沟通,近日与有关专业机构达成初步共识,有关机构接受委托,将于2015年5月提交加装电梯补偿标准研究成果。

    市法制办称,认同韩志鹏的“旧楼加装电梯既是百姓的‘家事’,也是政府的‘政事’”观点。

    不过,电梯补偿标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市法制办在提案中透露,今年5月市社科院的《参考标准》出台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意见分歧大。

    为此,法制办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有关研究数据的提供和采集工作,鼓励机构通过实地调研、个案剖析、总结电梯加装的成功经验,研究多套可行的电梯补偿方案。

    法制办称,目前已经有几家有研究意愿的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了一些前期数据摸查、工作量评等工作,由于市社科院版本的《参考标准》引发分歧,这些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普遍存在压力和顾虑,担心难以制定出各方满意的补偿标准。

    法制办还称支持广州社科院继续补充完善已出台的《参考标准》,支持其他研究机构独立开展电梯补偿《参考标准》研究。

    18日,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小钢也在微博中回应韩志鹏:“这反映出市政府部门对政协委员提案的重视。2011年初我与韩委员在做权威热线时就听说他在关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同时市法制办和市社科院也在研究相关补偿参考标准,韩委员很认真负责,承办单位也想努力做好。过程中虽然有各种情况,但经过反复磋商沟通,明年5月应该有个成果。”

    (原标题:旧楼加装电梯咋补偿 标准明年5月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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