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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 失信供应商将上黑名单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5-01-30 09: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规范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制度,1月27日,安徽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蚌埠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参与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任何一方有失信行为都将上黑名单。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余炳文介绍说。

  黑名单起到警示作用

  本《办法》所称黑名单是指以蚌埠市重点建设工程各类监管信息为基础,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失信行为主体实施信用警示、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制度。

  余炳文解释说:"所谓市重点工程,包括民生项目、市政工程、社会关注度较高或者金额较大的项目。"

  存在下列情形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和评标专家,将列入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一)、在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在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被市公共资源局行政处罚的;三、在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除(一)和(二)以外的不良行为的;(四)、其他应当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据介绍,保障房就属于蚌埠市重点工程项目,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都要遵循该《办法》。余炳文表示:"曾经有个电梯项目,采购人向我们反映中标企业没有按时安装电梯,对此我们对该供应商进行了约谈。有了此办法,对供应商会将起到很好警示作用。"

  黑名单披露期最少一年

  据了解,失信黑名单的披露期限为一年,所受处罚期限长于一年的,披露期限与其一致。市场主体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信息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工程项目名称、失信行为类型、采集来源及依据等内容;从业人员及评标专家被列入黑名单,失信信息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程项目名称、失信行为类型、采集来源及依据等内容。

  余炳文表示:"供应商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披露期内不得参与本地市场进行交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评标专家拒不履行市公共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的,黑名单披露期限为无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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