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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梯协议供货创2600万元新高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2-02-20 13: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广州市电梯协议主要集中在电梯补装、更新、改造等项目。

  2011年度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回眸(本报记者 宋绍彩)

    从试点到完善,再到成熟,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电梯协议供货招标中用行动闯出了一条新路。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9年开始实行电梯协议供货以来,已经走进了第四个年头,在过去的三年中,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2011年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采购金额达2600万元,创近三年来新高,采购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操作方式、后续监管等也日臻完善。

    “电梯协议供货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缩短采购周期,借助协议采购电子平台,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如是说。

    80万元以下项目实行协议供货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从2009年开始对预算在政府采购起点金额2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限额80万元以下的电梯项目实行协议采购。协议供货产品类型为乘客电梯(含医用梯)、载货电梯(含餐梯)。协议供货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林志斌介绍说:“根据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电梯采购起点金额为20万元,但在实际工作中,低于20万元的电梯项目,采购人在选择供应商时也是按协议供货的程序来走,高于80万元的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投标品牌的生产制造商或由该生产制造商惟一授权投标的代理商,如果是生产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品牌只可以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一家代理商也只可以代表一个品牌的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

    在过去的2011年中,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采购金额约2600万元,与公开招标的电梯项目金额相当,加上公开招标的项目,2011年广州市电梯采购总金额超过了5000万元。

    林志斌介绍说:“广州市电梯协议采购主要发生在电梯补装、更新、改造等项目,电梯产品多数为中档价位。”据介绍,在2011年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招标中,日立电梯中标项目最多,中标总金额约1300万元,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左右,其他入围供应商均有项目成交,份额最小的供应商中标金额也超过了100万元。

    设10层10站标准梯为报价依据

    电梯协议供货虽然能够大大提高采购效率,如何来确定入围供应商,成为摆在政府采购中心面前的首要难题。尤其像电梯这样的非标产品,选择起来难度更大。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做了大量调研工作之后,确定以10层10站10门的小机房客梯为标准梯,对样梯设置各项技术参数,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报价由曳引机、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软件、门机系统、变频器、接触器、继电器、钢丝绳、编码器、缓冲器、安全钳、电缆等12个模块组成,另外投标供应商要明确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的费用,以供评标专家参考。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为载重量不小于1000kg、额定运行速度不小于1.5m/s、控制系统采用32位微机全电脑控制、电梯拖动系统采用交流变频调压调速(VVVF)等,有了详细的技术参数,供应商在报价时就有了很好的参考依据,专家在评标时也能尽量做到客观公正。

    据了解,广州市电梯协议供货招标采用了综合评分法,技术评分占35%、商务评分占35%、价格评分占30%。技术评分项主要包括产品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安装、服务等;商务评分主要包括投标企业项目业绩、注册资金、财务报表权威性、营业收入、纳税情况等。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公式计算。

    网上竞价确定最终供应商

    成为协议供货入围供应商并非大功告成,供应商要想中标具体项目,还需要在价格、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一番比拼,但价格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为了方便采购人选购产品以及供应商报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发了统一的协议采购电子平台系统。

    林志斌表示,协议供应商的产品资料录入系统后,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阅协议供应商及产品资料,根据实际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挑选多家协议供应商,在电子平台上挂上具体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要求选中的协议供应商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报出优惠价格,实行网上竞价。

    据介绍,报价期间,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都看不到各供应商报价的具体情况,供应商也只能看到自己的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排出报价顺序,采购人确定最低报价供应商成交,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的确认结果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如果采购人不确认最低报价供应商,要审核理由是否成立,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然后重新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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