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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电梯采购细化报价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08-12-15 09: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记者从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温州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瑶溪经济适用房1组团所需的20台电梯进行公开招标。据该项目负责人徐小姐介绍,此项目已经是第二次招标,原因是第一次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具体开标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9点半,开标地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设备与安装分开报价
  
  电梯采购与其他货物类采购最大区别是,电梯采购还包括后续安装,而往往参与投标供应商多为电梯代理商,一些电梯代理商却不具备安装能力,往往就会出现投标人与安装单位不是同一单位。针对这种情况,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供应商投标报价进行了细化,分为设备报价和安装报价两大部分,如投标人与安装单位不是同一单位,在双方协调下同样可以参与投标,但投标人须提供双方的委托安装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如电梯出现质量问题,最终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据了解,为了保证中标供应商供货及安装质量,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付款方式上也有特殊要求,付款项上分为设备款和安装款两个部分,根据供货和安装进程,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相应比例的合同款。徐小姐介绍:“电梯采购具备特殊性,电梯安装质量逐渐受到采购人重视,细化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也是希望能够规范供应商报价,要求中标供应商能够严格按照合同各项条款来执行工程进度,否则就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这也是为采购人负责。”
  
  严格要求售后服务

  
  “电梯出现故障没人管,或者维修不到位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售后服务就逐渐受到采购人的重视。一些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也是采购人提出来的,我们依据采购人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制定各项售后服务的要求。”徐小姐如此表示。
  
  据介绍,本项目在售后服务要求上,首先强调了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温州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能为用户提供长期的服务。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一般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供应商须在10分钟内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
  
  为了更好地监督供应商售后服务行为,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规定电梯每运行60000次发生故障次数不得高于2次(人为因素除外),否则超过1次将对供应商罚款2000元;电梯出现的一般性故障,要在2小时内得到修复,否则罚款2000元;如果电梯出现重大事故要在2天内得到修复,否则罚款3000元;中标供应商故障响应承诺为30分钟到达现场,否则罚款2000元。
  
  另外,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供应商安装质量出现的问题,供应商须免费无偿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如果是使用单位管理使用不当产生的故障,中标供应商以有偿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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