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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前不得营销

河北廊坊再出手整顿楼市

作者: 潘秀林 发布于:2016-08-20 09:53:17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潘秀林)“廊九条”发布4个月之后,廊坊再次出手整顿楼市。近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廊坊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廊七条”)在廊坊市政府网站公布,对本地房地产市场祭出七条要求。
 
  “廊七条”首先要求,土地出让要遵循招拍挂制度,严禁单位、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另外要求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证件后方可施工。
 
  针对销售环节,“廊七条”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之前不得宣传,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等名义向购房者收取定金和预订款,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针对交易程序,要求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出示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在签约30天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廊七条”要求优化市场环境,并强化信用惩戒。
 
  “与4月主要是限购和限价的‘廊九条’相比,‘廊七条’重在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并直指近期土地市场的野蛮行为进行整顿。”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廊七条”将对廊坊楼市形成长期利好。
 
  此外,据媒体报道,昨天,廊坊下辖的三河市的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全面停止网签。严跃进认为,停止网签背后的系统升级,事实上也是与新政策调整之后的网签新秩序相匹配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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