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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梯事故最高可获赔100万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1:45:04 来源:华商报

  7月10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质监局了解到,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分局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近日正式启动。该保险项目旨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满足群众在电梯安装、日常维保、使用过程等各环节的保险需求,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协同、市场运作”的电梯责任保险长效机制。
  其中一种保险方案为,基础保费价格每部电梯每年180元,附加保费有雇员伤害责任60元/部,放弃代位追偿权20元/部。在此基础上,每部电梯的保费视 其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等因素而有所浮动,体现了越可靠的电梯保费越低的原则。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为300万元,每次事故 法律费用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未央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央区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实现了一大创新,即“一人投保,多方受益”,即电梯的使用人、维保单位、管理人等相关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投保了统保示范产品,其他方都自动成为被保险人,避免了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时,保险拒赔的情况。
  为保证保险的理赔时效,电梯责任保险设计了“先赔偿后追责”的赔偿原则。无论事故责任在谁,保险公司都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再去向相关责任方追偿。赔偿问题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获得解决,这将有助于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去年10月17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示范项目率先在西安高新区试行。统保示范项目明确承保在电梯正常运行及日常维修保养期间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包括停 电、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不平层、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摔倒等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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