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老旧小区怎样顺利增设电梯?来看看他们的好做法
作者:刘耿剑 张烨 发布于:2018-04-01 15:25:42 来源:闽西日报
龙岩市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政策出台后,引发市民关注,市民纷纷为此举点赞。
对于老旧小区增设电梯一事,很多住户会碰到各种棘手的问题。那么,对于正在建设或已经建好电梯的老旧小区,有哪些成功经验可借鉴呢?记者进行了采访。增设电梯经验分享裕锦园31号楼1梯:获低层住户支持 成小区“第一梯”
14日,在龙岩中心城区裕锦园小区31号楼1梯门口,负责人钟老板介绍,再过一个星期就可以交付使用了,预计总费用40万元左右。
居住在顶楼6楼的住户廖女士母已有80多岁高龄了,有一次从老家上杭接来住,由于腿脚不方便,住了一个星期,只下过一次楼,就像在家“关”了一星期,所以才有建电梯的念头。“邻居的父母亲也七八十岁了,有一天从永定坎市过来,在楼下看了下,就是上不来,只好在外面吃饭,自己刚好看到这一幕,所以邻居也有建电梯的想法。但是,我们都很担心低层住户不同意。”廖女士说。
一楼的住户老李夫妇:“尽管装电梯会影响我们的光线和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但能够为楼上住户提供便利,我们受点影响,值得。我们当即表示全力支持。真的很高兴,我们这成为裕景园‘第一梯’!”
廖女士分析道,由于邻里之间关系好,所以才会得到低层住户的支持和赞成。建电梯最好得到本梯所有业主的同意,而不要闹到走司法途径解决这一步,因为怕有些低层住户走极端,出现意外,这样对谁都不好。
“我们去年11月份准备开始建电梯时,分别给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为了不影响大家休息,我们要求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施工作业。”
对于资金分摊一事,廖女士介绍,不是按规定的比例来分摊,而是大家坐下来一起协商,制定方案,经济较宽裕的还可以多分担一点,3楼开始分摊,楼层越高,分摊费用越多,1、2楼不需要出钱,但可以免费乘坐电梯。
记者注意到,裕锦园小区共有35幢楼,都是楼梯房,除了31号楼1梯正在建电梯外,9号楼1梯也正在建,目前已建好一半。8号楼1梯也准备建电梯,电梯地基已挖开,钢筋矗立着,剩余楼房还未建电梯。工行大院宿舍2号楼:当成“样板” 众人前来“取经”
居住在2号楼1梯3楼的住户施大姐是工行退休人员,也是推动顺利建电梯的功臣之一,关于小区建电梯的历程,她向记者娓娓道来。
她说,小区属于集资建房,于1995年入住,现在很多住户都已退休,年纪大了,有的老人家不小心摔倒了,上下楼很不方便,所以大家想要建电梯。由2号楼3个梯的一些热心住户组成临时的电梯筹建小组,挨家挨户走访,了解住户的意愿,绝大多数都想安装电梯。“对一些不愿意安装电梯的业主,我们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很多都是低层住户不同意,包括3楼的住户,自己刚好住在3楼,想到能为大家做点善事,就感到很开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协调,终于取得了所有住户的同意,于2013年开始筹集资金,2014年3部电梯同时开建,当年7、8月份顺利建好并投入使用,至今快使用4年了,大家都皆大欢喜。虽然有些住户卖了房子,但因为配备了电梯,增值更快,价格也上去了。
资金如何分摊呢?
施大姐介绍,经过住户协商,1楼和2楼不用出钱,但可以使用电梯。费用按房屋面积和楼层来分摊,以第3层为参数1,从第4层开始每增加1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4层1.1,第5层1.2,以此类推,建一台电梯总费用要40万元左右,自己的房屋面积较大,虽然住在3层,也要分摊3.6万元,如有财政补助的话,那就更好了。
“由于我们2号楼顺利建好电梯,很多人都来‘取经’,把我们这里当成‘样板’,手上的20多份图纸全部送出去了。后来,对面的3号楼和工行其他宿舍也相继建好电梯。都是同一个施工队和电梯公司,让他们省时省力又省钱。”
要想做好这件事,施大姐也分享了一些法宝:住户之间一定要团结,要齐心协力,因为不是一户两户就能做起来,还要有热心人来牵头,施工过程中尽量不扰民,多换位思考。相关部门答疑解惑
在采访中,很多住户提出了一些疑惑或建议,如为什么没有明确出资比例?真的没有财政补助吗?申报程序能不能再简化些?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来做好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这件事等等。为此,15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科长邱华。
邱华告诉记者,之所以没有明确出资比例,是因为考虑到情况比较复杂,如建筑物层高不同,有的一楼是架空层,有的是住宅,有的是店面,如果明确了出资比例,反而会给住户带来更多的矛盾和争议,所以需要住户进行充分协商,寻求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关于财政补助,邱华表示,一开始是针对龙岩中心城区来制定指导意见,当时有规定可获得一定的财政补助,从去年9月份开始,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讨论,后决定将对象扩大到全市范围,考虑到各县(市、区)财力不同,所以未规定可获得财政补助这一条款,但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规定,财力雄厚的,可以适当进行补助。
至于申报程序能不能再简化?邱华解释,这已经简化了很多手续,也减免了很多费用,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有些手续和材料是必须要的。针对住户提出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来做的建议,邱科长说道,由于很多老旧小区的房屋产权属于私人所有,根据《物权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权利人行使物权,权利人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因此,相关部门无权干涉,而文件也规定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为所有业主。如果有些业主嫌麻烦,可以书面委托住宅的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等作为实施主体来做好相关工作。
“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这也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希望市民能够看懂文件内容,理解其中的含义,按照文件办事,从而顺利增设电梯,早日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出行问题。”邱科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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