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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用法治为电梯运行系好“安全带”

作者:赵文明 发布于:2020-03-06 09:19:14 来源:法制日报
   福建省厦门市现有电梯4万多台,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因电梯质量、使用管理、维护保养以及安全责任等引发的一些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民生,适时启动电梯安全管理立法,于去年底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从法治层面为厦门市电梯运行系好“安全带”。《条例》共七章四十五条,内容涵盖电梯生产、使用、维保、检测、监管等各个方面,为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科学规范开展电梯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厦门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郭晓芳接受记者采访,就《条例》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形成齐抓共管机制
  
  《条例》明确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细化了市场监督管理、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尤其在第五章,规定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六项具体监管职责。结合厦门市实际,《条例》规定了街镇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协助职责,落实了电梯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属地责任。此外,《条例》对电梯相关行业协会的安全管理职责作了相应规范。
  
  亮点二 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电梯使用管理是电梯安全运行中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明确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利于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条例》对电梯安全管理主体的名称作了界定,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福建省电梯安全条例》的相关表述,突出“管理责任”这一关键要素,将其表述为“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明确为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同时,《条例》解决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认定不清的问题。《条例》规定实行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制度,并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复杂情况,对四种情形下确定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进行了规定,避免因主体不明确,造成主体责任缺失。《条例》还规定应当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对无法确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电梯。
  
  《条例》还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的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需要履行的七项管理职责。
  
  亮点三 完善老旧电梯管理
  
  前期立法调研发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正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期或大修期,未来,厦门市老旧电梯数量会越来越大,其安全问题将日益凸显。为了规范做好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条例》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
  
  《条例》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提供技术评判的依据。对电梯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超过设计运行次数或者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明确电梯安全评估的要求,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委托依法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对电梯进行更新、改造、修理;经评估可以继续使用的,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实际状况,适时再次进行评估。
  
  《条例》健全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资金筹集机制,通过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协商费用筹集、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费用。
  
  亮点四 鼓励既有住宅加装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广大市民对此呼声较高。国务院也相继发文,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条例》第十八条分为四个方面,对此作出相应规定,明确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导向;明确加装电梯应遵循的原则;规定市、区政府应当为加装电梯提供便利,各有关单位给予协助和支持;规定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亮点五 规范电梯维护保养
  
  为促进电梯维保企业健康发展,避免恶性竞争,危及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加强了对维保市场的规范管理。
  
  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公布维保信息、困人故障报告等八项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发现电梯存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等严重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问题时,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处置和报告义务;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其作业人员不得拆除电梯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短接门锁回路、安全回路;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应当明确维护保养人工服务价格以及易损件、配件、关键部件的清单和价格。此外,《条例》还鼓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性电梯安全救援网络,实现快速专业救援。
  
  亮点六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可以避免不必要发生的安全事故。《条例》第二十三条针对文明使用电梯作了六项行为规定,用以约束电梯乘客安全正确使用电梯。《条例》还规定采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等公共聚集场所按照有关规定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现电梯运行实时监控、配备安全设备等,鼓励住宅小区、办公楼安装的电梯配置电梯安全信息采集设备,有效增强事故预防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及时性,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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