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电梯维保由制造单位进行的可行性
作者:整理/赵志明 发布于:2020-05-12 08:54: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陆续公布对2019年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及提案的回复,其中包含一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26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对代表委员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做出了回应。
《答复》称,相关法规已明确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但未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必须由制造单位进行。原质检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发文,在公共交通、商业公共场所等领域,推动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由制造单位对电梯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的制度,推动了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提高。但是,由于相关法规无明确规定,此项工作推行中遇到一定困难。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总结先行先试经验,研究在制定《电梯安全条例》等法规时明确电梯维护保养必须由制造单位进行的可行性,努力厘清电梯从选型采购直至报废更新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义务,理顺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等各环节权责关系,构建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
《答复》还发布了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的进展情况。2014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作,目前已经在176个城市建成应急处置平台,覆盖213万台电梯。从收集到的47个城市的数据显示,2019年1-6月,被覆盖电梯困人后的救援人员到场平均用时8.14分钟,实施救援平均用时9.7分钟,电梯困人救援效率明显提高。
《答复》称,将继续督促各级政府建设和完善“96333”等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加快实现救援相关数据的联网上传,并开展故障统计和原因分析,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的发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舒适乘用电梯的迫切需求。
在构建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方面,《答复》称,推行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的试点,以电梯制造、经营、安装环节导入的电梯数据为基础,为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生产和使用单位提供数据服务,实现电梯整机和部件的唯一识别与全生命周期动态查询,助力精准监管、科学监管。目前,已经在天津等11个地区和7家电梯生产单位开展试点。
深入推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践探索。在广东、宁波、杭州等地试点基础上,推广“一方投保,多方受益”、“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理念和新模式,鼓励各地结合自身特点,深入开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践探索,更好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和第三方管理作用,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机制。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不同形式推进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电梯约130万台,占全国在用电梯21%,计划年底实现覆盖30%电梯的目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电梯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评估)检验站(中山)的中标公告
-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电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边防总队采购中心风情雅苑电梯更新改造及相关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新乡市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办公楼电梯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三次)结果公示
- 南平市青少年宫采购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荆门市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荆门市创新创业园服务平台7、8、9号厂房电梯安装工程中标公告
- 大连体育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大连岭南体育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安舒茨文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大连体育中心电梯维护保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