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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

作者:邢海红/整理 发布于:2020-12-28 10:04: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日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重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王姣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简称《建议》)进行了答复,明确了加装电梯补贴比例和降低安装成本。
 
  《建议》中提到加装电梯补贴比例,重庆市住建委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将加装电梯纳入了实施内容,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指导各区(县)将有条件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到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申报范围。
 
  《建议》中提到出台相应政策降低安装成本,目前,重庆市规资局正报请重庆市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建议对《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2017]76号)进行评估、修订,按“放、管、服”要求,综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需求和住户合法权益,优化加装条件。
 
  原文如下:
 
  关于重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0〕8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5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的建议》(第104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2017]76号),对我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条件、办理程序和部门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该项工作由规划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配合,区县及街道抓落实。
 
  各区(县)根据老旧住宅居民改造意愿以及地方财政财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加装电梯建设管理细则,统筹推动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目前,我市渝中、渝北、巴南区、北碚、荣昌、江津等区,根据(渝府办[2017]76号)《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适合各地实际情况的管理细则。
 
  一、关于明确加装电梯补贴比例的建议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前提条件之一是申请人就增设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的分担达成书面协议。各区(县)政府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尊重权益、美观实用、保障安全原则,满足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同时按照居民出资和地方财政财力统筹结合方式综合考虑。市住建委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中,也将加装电梯纳入了实施内容,并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组织指导各区(县)将有条件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到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申报范围。
 
  二、关于出台相应政策降低安装成本的建议
 
  目前市规资局正报请市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建议对《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2017]76号)进行评估、修订,按“放、管、服”要求,综合老旧小区增设电梯需求和住户合法权益,优化加装条件。
 
  此答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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