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半年采购电梯3000万元
洛阳市政府采购规模一直位居河南省前列,去年洛阳市政府采购中标金额为6.96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今年上半年洛阳市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达202个,采购预算金额为5.27亿元,中标金额为4.51亿元,节约资金7577万元。
随着洛阳市整体采购规模的扩大,电梯采购也是水涨船高,今年上半年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电梯采购金额近3000万元。
工程建设带动电梯需求
据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静介绍,今年上半年,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采购电梯项目5个,计60部,采购金额2997万元。其中,洛阳市气象局采购电梯2台,中标品牌为广州日立,中标金额为66.9万元;洛阳人力资源市场采购电梯40台(其中直梯24台,扶梯16台),中标品牌为蒂森克虏伯,中标金额为1778.86万元;洛阳第一中医院采购医用电梯4台,中标单位为河南国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品牌为蒂森克虏伯,中标金额为258万元;洛阳一高新校区采购电梯8台,中标单位是洛阳广立电梯有限公司,中标品牌为广州日立,中标金额为187.4万元;洛南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郑西高铁洛阳龙门站采购扶梯6台,中标品牌为江苏迅达,中标金额为247.98万元。
要与采购人充分沟通
电梯是一种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在电梯采购中,经常出现一些采购人对电梯技术不是太了解,不知道自己所需电梯的规格和性能。
李静表示:“一些采购人可能会从某家了解电梯的相关技术,在提需求的时候,就会按照这家供应商的资质条件和技术水平来提,等具体落实到招标文件上时,势必会带有一定的倾向性。” 发生这种情况,也不排除少数采购人故意通过某个条款要求来排斥一些品牌,从而采购到自己想要的品牌。
因此,李静建议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要与采购人进行充分沟通。这些沟通包括对采购人需求的充分了解,对技术参数的反复推敲,对商务条款的合理确定等。通过沟通双方才能相互理解与信任,只有制定的招标文件才能更为规范、详尽、客观公正,从而排除倾向性、歧视性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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