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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电梯险推进僵局 须出台强制性措施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3-06-03 11:37: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针对日前接连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业内专家纷纷发表看法--

打破电梯险推进僵局 须出台强制性措施

摄影/宋绍彩

摄影/宋绍彩

    连日来发生的多起电梯安全事故,使"为电梯买保险"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实际上早在几年前,电梯事故责任险就已经在行业内兴起,但一直以来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电梯责任险的推进状况不乐观。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目前,电梯事故责任险不属于强制险范畴,是否为电梯投保,主要取决于使用权者的意愿。要真正推进电梯责任险这项工作,将其纳入强制险范畴是第一步。"

    问题:投保意识低 强制性措施缺乏

    深圳市罗湖区长虹大厦电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向涉事的深圳伟达电梯公司提出了800万的赔偿要求,被伟达公司拒绝。

    这一事故不仅暴露出电梯维保质量的不到位,也反映出我国电梯责任险制度的不完善。

    北京电梯商会秘书长徐荣根分析说:"为电梯上保险是件好事,但就目前来看,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就拿北京来说,估计目前已买保险的电梯还不到3%,主要是因为电梯强制险制度还没有建立。"

    "就中国电梯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为电梯购买保险是一个趋势。但想要为电梯上强制险,必须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处长李亮华表示。

    据了解,所谓"强制险",是指由政府部门强制进行保险,此保险保障的是第三人,即两个受保对象出现以外还连累第三者的,此时第三者遭受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此类保险是考虑到,在受保对象给第三人造成损失但无支付条件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第三者相应补偿。

    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在用电梯近250万台,其中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安装的电梯,如今使用年限相继进入15~20年的阶段。这批电梯已处于超期"服役"或"带病"工作的状态,对这样的电梯进行投保,非常有必要。

    徐荣根表示:"每台电梯每年的投保费用大概是400元,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以及投保范围,投保价格会有所变化。但相比事故发生后所要承担的高额赔偿费来说,这个费用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在电梯事故频发的大背景下,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势在必行,应该将此类险种归到强制购买的保险范畴内,为乘梯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一道保障。

    关键:明确界定首要责任主体

    电梯事故责任险难推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电梯发生事故后,对第一事故责任人的界定比较模糊。

    在电梯运营中存在着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等多个主体,对于安全管理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一旦电梯出现事故,就会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指望某一方主动为电梯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

    去年年底,在广州和东莞两市试行的《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中,就明确规定了电梯安全首负责任的主体,即"使用权者"为第一责任人。

    今年3月,电梯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的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现场会上强调,要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和制约机制。

    据了解,目前广州、东莞两地投保责任险的在用电梯已近10万台,约占两地在用电梯总量的七成。

    李亮华解释说:"不同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权者也不一样,比如住宅小区的电梯,如果已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就是使用管理权者,要对电梯安全负责,应当成为电梯参保主体。"

    北京金房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阳明说:"物业公司为了省钱,把电梯日常维保的价格压得很低,要想让他们主动为电梯购买保险,可能性非常小。但只要维保跟得上,电梯事故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

    保障:政府主导 财政支持

    "电梯责任险推广,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比如,政府机关、医院、学校、部队等单位使用的电梯,应率先投保,起到示范作用,进而带动整个市场的发展。"徐荣根表示。

    近日,银川市通过财政投资,与商业保险公司接洽,为银川市的电梯投保,并将"电梯险"纳入强制险种。福建省将商场、图书馆、机场等公共场所的升降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以及自动人行道列入事故责任险试点范围。之后,普通写字楼、居民楼等场所的电梯也将被陆续纳入保险的范围。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则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为原则,由政府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或产权所有者选择可信赖的保险公司,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

    从去年9月份开始,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推动下,由南海区财政出资,针对辖区内的在用电梯推行电梯事故责任险。目前南海区已有2000多台电梯购买了保险。

    据了解,佛山市南海区推行的电梯责任事故险为非强制性险种,保费基准价为120元/年,具体费用还要根据电梯的使用年限等条件加以调整,保费由责任主体承担。购买了电梯责任事故险的电梯,如果发生的电梯事故属于理赔范围,那么,单台电梯单次最高可获赔300万元,事故涉及的使用人最高可获赔偿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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