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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制造存缺陷 奥的斯扶梯被罚50万元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1-12-05 15:57: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11月25日,北京市质监局披露“7·5”地铁4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结果

    北京地铁4号线自动扶梯事故发生4个多月后,北京市质监局于11月25日正式公布此次事故调查结果,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扶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常维保单位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负主要责任,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未能及时发放有关技术文件,对本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广州奥的斯、北京奥的斯以及奥的斯(中国)分别被判处2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的罚款,并吊销相关维保人员作业许可证。

    扶梯设计制造均存缺陷

    7月5日上午9点36分,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A出口扶梯发生逆行,事故造成1名男孩死亡,30名乘客受伤。

    4个多月后,“7.5”北京地铁4号线自动扶梯事故调查结果出炉。事故调查组认定,导致此次事故发生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由于事故扶梯从双主机到单主机的设计变更,未进行动载荷设计核算,构成设计缺陷。二是螺栓长度和螺栓附着面加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制造存在缺陷。三是主机固定螺栓松动、安全保护装置调整不正确,日常维护保养不符合要求。在扶梯运行过程中驱动主机固定螺栓发生断裂,造成主机倾覆,驱动链条脱落,梯级失去上行动力逆向下滑,辅助制动器开关未正常启动,导致事故发生。

    奥的斯方面声称,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奥的斯针对现有设计进行了动载荷测试。

    共计罚款50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扶梯制造单位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于未能及时发放有关技术文件,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将对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和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处以20万、20万和10万元罚款。

    此外,北京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负责事故扶梯日常维保的人员,将被吊销作业许可证。涉嫌触及刑律的两名事故责任人,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该事件造成的影响来看,罚款50万元并不算高,但目前特种设备行业对安全事故处罚都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来执行,所以还得参照相关标准。”北京市电梯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彭金声表示。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属于一般事故。该条例第88条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这次对两家主要责任单位各自处罚20万元,是按照罚款高限来进行的。

    奥的斯提出整改方案

    北京市质监局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后,奥的斯(中国)官网发布声明:对于这起事故,奥的斯中国已经完成内部调查,并认同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针对事故调查组所指出的问题,奥的斯中国公司已经制定并实施彻底的整改方案。

    为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针对可能受影响的扶梯,奥的斯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已获得相关各方的认可,相关整改工作已在实施中,并承诺2012年春节前完成北京地铁线路中相关扶梯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将对可能受影响的扶梯中连接主机底板和主机底座的特定螺栓,全部彻底地进行更换。

    此外,为消除可能导致故障的一切风险,奥的斯还为可能受影响的所有扶梯安装了附加安全保护装置。

    据了解,在维保程序方面,奥的斯已提高了对于紧固螺栓工作状态的检查频率,并在扶梯交接手续清单中增加了特别的额外步骤,同时更新了辅助制动器检查程序。在制造管理方面,奥的斯已指派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资深管理团队,实施全新的检验管理程序以确保部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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