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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5家电梯维保单位被责令停业整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7-25 12:47:24 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 陈泥)昨日下午,厦门市质监局对外公布了2011-2012年度市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被评定的73家在厦电梯维保单位中,获评“乙级”的有15家,“丙级”的有43家,“丁级”的有15家。令人意外的是,此轮评定中,“甲级”电梯维保单位出现了暂时空缺。
  
  据了解,根据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福建省电梯施工单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我省电梯施工单位登记将由高至低一次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丁级四种。等级评定工作实行每年一评制,评定的等级有效期为一年。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以证后监督抽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查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反馈问题的核实等情况为依据,采取量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最后得分在65分以下的为丁级。
  
  “今后,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使用单位选择维保单位的重要参考因素,对评定为丁级的,将列为质监部门重点监察对象。”昨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据悉,质监部门已责令被评为丁级的15家单位在两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受理业务,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符合注销条件的还将予以注销《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我市从去年就开始对电梯施工单位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去年10月13日,市质监局首次对外公布2010年度厦门市电梯施工单位等级评定情况。当时被评定的70家在厦电梯维保单位中,获评“甲级”的有2家,“乙级”的有21家,“丙级”的有27家,“丁级”的有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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