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电梯未检新楼不验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09 10:38: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住建部门对于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新楼盘,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要通过设置和公布监督部门的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对电梯质量安全的投诉。
(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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