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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10年电梯拟每周维护一次

作者:臧鸣 发布于:2013-12-16 10:14:03 来源:东方早报
  市政府法制办将于1月中下旬召开《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以提高政府规章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
  
  听证议题将主要包括:“为了推广先进技术手段,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办法(草案)》拟规定在本市推行电梯运行远程监测系统,要求本市新安装使用的乘客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运行数据监测和远程传输装置,并鼓励维护保养单位建立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该措施是否必要,可行?为了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电梯,拟要求维保单位增加维保频次,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维保,定期检验时每隔5年比照监督检验的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对于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电梯,拟强制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这些措施是否适当,可行?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住宅小区电梯,如果小区业主对出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电梯故障久拖不决,是否需要行政管理部门从保障公众安全角度出发强制停止使用电梯?”同时,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的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代表16人,包括市民代表5名,相关行业协会代表1名,企业代表5名,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律协代表1名。
  
  听证代表的名单将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上公布。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可填写《听证代表报名表》,于12月27日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联系电话:23119752)。
  
  (原标题:上海将举行电梯安全立法听证超10年电梯拟每周维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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