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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七层楼可增设电梯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12-30 11:31: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和条件,明确楼高7层即可申请增设电梯,但费用要由业主分担。
  
  据文件规定,凡城市既有住宅,在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前提下,经同梯号三分之二(含)以上业主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项目土地权属范围内申请增设电梯。业主可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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