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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谁使用谁负责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2-20 09:45:53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电梯出事故谁担责、坏了谁修这样的难题,今后不必再为此担忧。日前,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今年3月1日起,《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其明确规定了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
  
  《办法》对自行管理的电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电梯,共有的电梯,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等等,都明确了电梯的使用单位,其实施管理者为使用单位,避免了电梯出现安全事故后,在电梯制造、安装单位、维保单位以及物业公司等多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办法》还规定,使用单位应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有效的安全使用标志等规定的标志,并要制订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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